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 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 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